“大白天在公安局院内抢车,带头人还是公安民警”,12月3日,在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内就发生了这么一幕。据媒体报道,12月3日下午14时左右,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来延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办理领取返还扣押车辆业务。刚办完相关手续,就在延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院子里面,他要取走的三辆豪华车,竟被延安一公安民警薛延河带着二十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将其中的两辆豪华车公然抢走。(12月6日,网易新闻)
延安市公安局对于该事件通报称,12月3日下午15时许,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办的一起涉嫌诈骗案件,在为嫌疑人胡某委托的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办理完扣押车辆发还手续后,李进林和薛延河等十余人在刑警支队院外,手持胡某欠薛延河债务的欠条,声称“胡某欠我的钱,与你们无关”,将刚刚行驶出大门的一辆发还车辆和停放于刑警支队院内的另一辆已返还车辆,从刘律师及随行司机手中强行夺走钥匙,将两辆车开走,事发突然,民警全力阻拦未果,立即驾车追赶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车,且还是在公安局院内,而且是公安民警带头实施,这不仅让广大网友震惊,笔者看了新闻报道后也甚是后怕。公安民警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的卫士,他们具有英勇无畏的精神,他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何会出现公安局院内抢车这一幕?笔者甚感心寒,难道这种场面不是对现代和谐社会的侮辱么?
细看此次公安局院内抢车事件,值得反思的还是挺多的,比如带头的这个民警是怎么得到消息的?这个民警究竟仰仗怎样的“势力”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车,而且成功将车开走的?这背后是否还有更强大的“势力”予以支撑?看来,这其中的疑问还真是不少。
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之际,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与严禁“四风”运动,腐败态势有所收敛,但也不乏一些顶风违纪之人屡触“高压线”。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公安民警知法犯法,公然抢车实属不该。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必须彻查此事,还广大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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