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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命令乘客给孕妇让座值得称赞吗

时间:2013-08-24 09:07 来源: 作者:严习 点击:
  南京9路公交司机刘佳在开车过程中,遇到一名孕妇上车。他在多次提醒乘客给孕妇让座无果后,情绪激动地说:“如果没人给孕妇让座,我就不开车了!”后来,车厢后面的一名乘客,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了孕妇。在确认孕妇坐下来之后,刘佳才启动公交车驶离公交站

  南京9路公交司机刘佳在开车过程中,遇到一名孕妇上车。他在多次提醒乘客给孕妇让座无果后,情绪激动地说:“如果没人给孕妇让座,我就不开车了!”后来,车厢后面的一名乘客,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了孕妇。在确认孕妇坐下来之后,刘佳才启动公交车驶离公交站台。(8月22日《现代快报》)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曾发微博致谢:“真是好人啊!师傅祝你一生平安。”此微博的一经发出,顿时引起无数网友转载并点“赞”,网友一方面对于司机的作为表示感谢;另一方面也有质疑,司机的做法超越了职业标准。认为司机的做法欠佳。


  公交车司机的责任就是开好车,将乘客安全准时的送到目的地。可新闻中的师傅好像有点“越权”,威逼乘客让座。此做法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但是于法就不得不受到社会的指责了。


  公车车上都有“老幼病残孕”专座,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帮助有需要的人。“老幼病残孕”是社会上存在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因此,他们才享有此特权,通过新闻可以看出最后给予此孕妇让座的不是坐在“老幼病残孕”专座的乘客,而是其他座位的乘客。


  我们的视线都聚集在司机身上,忽略了坐在“专座”上享受的乘客们了。公交车不止是一个“专座”,坐在“专座”上的三五个乘客们,他们居然对此事熟视无睹。这种人才应该受到指责和拷问,比起光明正大让座的乘客,他们“占座”的羞耻的自私之心,一览无遗。


  我们应当对于让座的乘客给予极高的赞誉,但是,对于不给孕妇让座的乘客也不应该指责。就此事件而言,司机师傅的做法有损法律权威。让座本身就是个人行为的表现,不能以强制命令、权利诱惑等“不择手段”,司机师傅在饱受赞誉之际,也是在挑战法律。


  很多时候,不让座不是说没有仁慈博爱之心,而是“身不由己”不方便的说辞。一般情况下,让座的都是年轻体壮的青年,倘若此类人下班之后或者携带很多东西时,不让座也情有可原,大众更不应该因此去责问他们,更不能强行更改他们的社会享有权利。


  公共设施的“专座”就是某类特殊群体的专属,它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帮助特殊人群。我们在享受“专座”特权时,要观察周围是否存在此类的特殊人群,切莫只顾及自身的利益将社会公德之心抛之脑后。

(责任编辑: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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