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你58岁了,比我大2倍还多,赶紧还我50元钱!”23日晚上,一名嫖娼被抓的19岁小伙子在得知卖淫女的年龄时,竟当场在派出所里向对方讨要先前所付的嫖资。目前,警方已对这两名男女予以治安处罚。(06月24日《福州新闻网》) 一边是19岁的毛头小伙,一边却是58岁的成熟大妈,怎么的,你也不会把她们与卖淫嫖娼联系在一起。因为一说到“卖淫女”,人们第一反应一定是有一点姿色的妙龄女子吧。说实话,当笔者看到《嫖娼者得知女方58岁派出所内闹退钱》的新闻时,刚看标题,原以为又是那个标题党在玩博眼球,一笑而过。不过,细看之后,还是觉得这个新闻有很多的看点。你想,一个十九的小伙居然学会了嫖娼,而58岁都做奶奶的人了竟然还要卖淫。如此看来,此案的发生就让人觉得不能“一笑而过”。
这究竟是一个为何不能一笑而过的案件?据报道,19岁的小伙原本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一天晚上下班后,他和朋友一起去喝了点酒,在回家路上,有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在路边向他招手。借着酒劲,经不住诱惑的他就上前与女子谈价格,随后女子带着他到附近一新村内交易。由于有人举报,民警赶到现场,将2人带回所里审查。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派出所,当小伙知道女方的实际年龄是58岁。让他大为错愕,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女子怒喊:“你58岁了,比我大2倍还多,赶紧还我50元钱!”
实话说,发生这样“卖淫嫖娼”的闹剧,在刺痛我们的同时,也让人感觉到社会的悲哀!扪心自问,如今这个社会是不是已经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道德危机?人们对于从事“性工作者”这个特殊的人群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宽容,让“打击卖淫嫖娼”也就成了一句空喊的口号。你也许会说,这些“站街女”的出现是生活逼迫使然?抑或是好吃懒做所为?也可以说是因素很多!但无论如何,快60岁的女性卖淫就不是生活逼迫那么简单,它暴露的应该是社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让人带来本该有的尊严!
想想也是,一个快六十岁的女人,难道不知道做这样的事情让人不齿?难道是真是她“好吃懒做”?好像不全是!笔者觉得,这是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暴露出了底层生活的人已经没有了保障?于是她们迫于生计,迫于无奈而出卖肉体,以自己的身体换取了生存的机会。于是,她们选择了“一不偷二不抢”躲在社会最底层,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折磨与鄙视。或许正是因为她们选择了“视接客为种田”为生存时,这辛酸的背后就是悲哀了!你想,要是大家生活无忧,谁愿意这样连尊严都不要?
是的,谁愿意这样连尊严都不要?大家知道,在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当今,一些人物质欲强过精神欲,从而变得不择手段。就“58岁卖淫女”来说,恐怕有人会说是“穷困”,但笔者不这样认为,要知道“贫困”有时不一定是物质的,最可怕的还是“不思进取”.由此,笔者想说,无论如何,“穷困”不能成为连尊严都可以被抛弃的借口。大家细数一下,如今的社会,从少女被操纵卖淫,到女大学生求包养;从“老站街女”到“初中女生玩3P”等,难道都是“穷困”惹的祸?这难道不是对社会的一种讽刺?
还有,19岁的男子嫖娼遇到58岁的大妈,在让人情何以堪的同时,是不是也暴露了社会很多阴暗的东西,他折射的是社会某种不公,证明社会两极分化还在继续,不是么?58岁成“站街女”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表面上看是给社会的“繁荣”抹了黑。但实质呢?这究竟是社会的畸形发展,还是道德底线的轰然坍塌?真的很值得我们深思!!!你说,19岁小伙嫖娼,58岁大妈卖淫到底刺痛了谁?又是谁的悲哀?我们能“一笑而过”?它暴露的问题,还是很值得我们社会深刻反思!不是吗? (责任编辑: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