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在线报道:近日,有网友称他在安义县人民法院官网上看到一个公告:本院定于3013年2月21日上午9:30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喻某诉彭某、安义县国税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这样定在一千年后开庭的案件公告一共有5条。有网友调侃,一千年后法院都不在了还这么审?这真是千年等一回了。 当年我们经常背诵的一条毛主席语录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可实际上说归说,做归做,口头上大喊大叫要争分夺秒建设社会主义,实际上却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的革文化的命,打打杀杀闹个不停,折腾了若干年的蹉跎岁月差点把国民经济整崩溃了。现在回味起来依旧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呢。
历史惊人的相似,追梦者不乏其人,人民法院赶时髦要千年之后开庭审理案件,倒不失为一种继承和发扬光大,为了声势浩大,居然一连五条安民告示上榜,一锤定音就是好几个月不变,要不是网友发现曝光,真不知道要维持到猴年马月才算罢休呢。
千年等一回是歌里唱的,万岁是人为炒作的,现实中人的寿命也就是那么几十年,使劲算也就两万多天,一千年谁能预计多少代人的拼搏,时空转换该有几多喜怒哀乐,到那时现在的这个人民法院能否存在,当事人的还有必要进行那旷日持久的折腾么?
古有推敲地字斟句琢,成就了中华瑰丽文化,封建社会末期更出现曹雪芹批阅若干年,增删五次的呕心沥血,红楼梦至今红遍天下。
人民法院英才荟萃,法槌举起判决代表的可是国家尊严,每一个字都至关重要,抬手举足之间关乎的可是罪与非罪,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近经常出现的冤假错案就是明证,没罪的良民被屈打成招就被投进大牢进行改造,真凶被抓到了,原判依旧撤不了,人民法院总是有理,这可是不能动摇的。当年的审判长高官任做,审判员骏马任骑,即使判错了也只能将错就错,他们就是天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们就是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谁让你倒霉了。人民只能是围观者,只能使由之,不能使知之。法院权力大无边,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古今一脉代代相传。
开庭时间定在千年之后,很显然是该人民法院所犯的一个低级错误,而避免这样的错误,是不需要多少知识和技术,只需要哪怕有一点点责任心就可以避免的。
其实,该法院的不负责是显而易见的。不仅犯错的不只是一条,且是五条,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如此“低级错误”已经存在了四个多月。据披露,该院网站“法院要闻”栏目自今年以来仅更新5条信息,“案件快报”栏目最新一条信息是去年11月8日更新的。显然,该法院是不将公告当回事的,不将与民沟通的网站放在眼中,更让人气愤的是,面对这样的错误,法院却是强词夺理,说人员少,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这似乎在表明错的有理,错的“理直气壮”,这真令人哭笑不得。人员少,难道是出错的理由?难道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此“护短”,恐怕是不可能会真正改变的。
网站的“低级错误”,至多是出个笑话,让人一笑了之,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如果法院因为人员少,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变成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从而出现诸多的冤假错案,如此做,则是相当可怕的。以小见大,细节之处见品质,一个这么低级的错误,完全可以照射出法院工作人员做事态度之敷衍。这样的态度显然不可能是只针对网站,很有可能“沿袭”到审判案件上。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法官,也极有可能被金钱权力“左右”,其公正性就值得怀疑。
法官公正断案,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唯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才会作出公正的审判。连法院的开庭公告都会出错误,谁又能保证审判案件就不会出现错误。据报道,永兴县原法官罗超龙和廖小传收受贿赂胡乱断案;甘肃金塔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副庭长崔某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接受原、被告的吃请和贿赂,还故意违背事实、法律和审判程序而枉法裁判,致使深感绝望的一名女性当事人服毒、自焚身亡。这样的法官也实在不是少数,实在是法律的一种悲哀。
目前,普法已经声势浩大地开展好多年了,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已经初见成效,实在可喜可贺。然而作为法律的代言人人民法院却落后于时代,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屡犯错误,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地事情。请问人员少就能将判案推迟一千年吗?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千年的时光穿越,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为人民服务,替老百姓负责,这样的人能靠谱么?知耻近乎勇,明明是做一天和尚不撞钟,没有起码的爱民之心,还在那里以更多更大的错误掩盖前边的不当之处,岂不是越抹越黑?法条本身就有漏洞,三年至五年,七年制十年如同猴皮筋一样可以伸缩,法官的用武之地摆在那里,吃完原告吃被告可以,黑白通吃是潜规则,有多少人能够用呢?法院一个网站连着百姓,居然一错几千年,不知道花去多少纳税人的钱,配备的精英们几个月乃至半年都不去打理,任其荒芜一片,目不忍睹的时过境迁。
勿以善小而不为,人民法院一枝一叶总关情,来不得任何虚伪与骄傲,必须认真求实,让群众信服才是真格的。 (责任编辑: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