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价廉,是市场的通行证。一件商品,倘若做到了这一点,畅销是无疑的。然而奇怪,在时下的中国的医药市场上,那些被实践所验证的疗效显着、价格低廉的经典廉价药,往往踪影难觅。譬如说,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麻醉用药氯胺酮,以及人们生活中常用的金霉素眼膏、痱子水、速效伤风胶囊……这个名单或者目录,可以开得很长。忧虑于经典廉价药在市场上的“消失”,舆论的 “大声疾呼”这些年可谓此起彼伏,未见停息,不过那效果也渺茫的很。那证据,便是这些经典廉价药“一药难求”之局面,依然如故,未见丝毫改观。 最新的消息说,“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 国家发改委决定,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一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00多个剂型。国家发改委表示,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政策的意图是清楚的,就是通过取消最高零售价,允许厂家提高药品价格,来刺激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和供应意愿。然则这一政策能够使得这些消失的经典廉价药重新出现在市场上么?以愚观之,难! 经典廉价药在市场上的消失,有多个层面的因素存在。从生产企业这一面来说,原因不复杂,是由于价格管制而起。由于国家设定了“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价格不能逾越这一“最高零售价”,从经济学上说,这是一种名为“价格上限”的价格管制。因此,对厂家而言,倘若投入生产某一药品的成本,与“最高零售价”持平甚至高于“最高零售价”,无利可图,那么,厂家的选择必然是:停止向市场供应!这原因,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千做万做蚀本生意不做。”这是经典廉价药之所以在市场上消失的第一个原因,也是在生产企业层面的原因。 这样看,国家发改委取消533个种药品最高零售价,也意味着取消对这些药品的价格管制,无疑是对症下药的。然而遗憾的是,这种所谓的“取消”是打引号的,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也就是说,这并不是真的废除了对这些药品的价格管制,而只是放宽了价格管制的程度,给了生产企业一个更大的价格浮动空间罢了。 这一政策的不彻底性,也给这些经典廉价药能否回归市场带来了一个问号。因为“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前提的存在,实际上也确定了这些经典廉价药新的“最高零售价”。倘若这一新的最高零售价在市场价格之上,则其有等于无,形同虚设,自然不影响厂家的生产积极性;倘若这一新的最高零售价在市场价格之下,价格管制发挥效力,无利可图者会停止生产,市场上会出现“短缺”。可以想象,如果药品质量标准提升,生产装备要求提高以及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等因素带来企业成本上升,这些药品就会在市场上“消失”。实际上,随着成本和需求的变动,当下新的最高零售价在市场价格之上的药品,其新的最高零售价也随时可能落在市场价格之下,从而重复上述的一幕。因此,即使从生产层面上来说,这一新政能否让消失的经典廉价药回归市场是大有疑问的。 不同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直接在市场上相遇的一般商品,药品事关人命,除了一小部分所谓的OTC(非处方药)药品之外,人们大抵只能通过医生的处方,在医院的药房里买到药品。因此,作为药品生产者的厂家与作为消费者的病患者,还存在着另一个层面——医院和医生。药厂与医院形成一组供求关系,而医院与病人又形成另一组供求关系。 与药品市场一样,在国内,医院和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也是被政府所管制的,管制的价格远低于其应有的市场价格。对医院而言,大楼、病房、设备等投资需要回收;对医生来说,多年的学医投入和人力资本租值需要回收,但是在医疗服务价格被管制之后,医院和医生无法直接从医疗服务价格获取回报,只能通过“绕道而行”的方式,通过其他办法来进行回收。就当下而言,主流的回收方式,是“以药养医”。 没有疑问,在这种 “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药品越高,越受医院和医生欢迎。因而,即便是在厂家生产、供应了廉价药,在医院和医生这里也不受待见,从而无法与病患者见面,真正进入市场。按照现有规定,医院在药品采购价的基础上可以加价15%卖给患者。显而易见,倘若医院采购100元的药,可赚15元,如果采购10元的药,却只能赚1.5元。何去何从,一目了然。而从医生的角度来说,大处方高价药于公于私都有利。于公,可以为医院多创造效益,于私可以争取更多的回扣空间。你可以指责甚至妖魔化医院和医生,但不会因此改变什么。事实上,倘若你成为一个医生,你也会这样做!因为这是在现有局限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开廉价药对医院和医生来说,成本或者代价高,而昂贵的药品则反之。一言以蔽之,是需求定律逼着医院和医生将经典廉价药驱逐出了市场! 不错,在当下的国内医疗改革中,取消“药品加成”是一个重点。但问题是,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和医生必然会通过别的方式和渠道来回收原本应属于自己的租值。举一下最新看到的几例报道罢:其一是北京多家医院强制要求产妇购买由医院提供的待产包,并且拒绝产妇自带新生儿衣物进产房;其二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妇婴医院推出了“五星级产房服务”,入住这种套房的孕产妇,可以享受“随便点医生”、24小时陪护服务,入住这种套房一天的费用是3000元;其三是一些医院里开始引入咖啡馆、餐饮区。是的,取消“药品加成”,会有别的方式取而代之。按下葫芦浮起瓢,价格管制不变,医院的“怪现状”不会改变。 更要命的,是中国的医疗体制中,多年前还引入一项名为“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姑且不论这政府集中采购的种种乱象,这里单说与本文相关的经典廉价药。在这一制度下,竞争的胜负准则,是看谁出的价格低,谁报的价格最低,谁就获胜。其造成的结果有二:其一是,因为招标价格与廉价药的成本到挂,造成了大量的低价药被厂家放弃,停止生产不向市场供应;其二是厂家对一些廉价药重新包装,改换名字,以“新药”的名义重新打进医院和市场,自然,这个时候的价格,早已是“今非昔比”,往往翻了好几倍甚至几十倍。有人这样描述这一现象:消失的“廉价”而不是“药”!此诚乃一针见血之语也。不仅没有降低药价,反而推高了药价!对号称要根治“看病贵”的招标制度而言,不啻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要让消失的经典廉价药回归市场,要让从药品到医院的医疗市场上种种怪象消失,根本之道,只能是彻底地推进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别无它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