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海宁和平湖等地查知,40吨病死甲鱼骨通过一条“产业链”流入中药材市场。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病死甲鱼骨不仅药效打折,而且还可能因染有致病菌危害中药安全。然而,面对大量病死甲鱼骨“入药”,多个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12月17日 京华时报)
病死甲鱼骨入药,不管是从法律上来看,《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禁止将中毒、感染疫病的药用动物加工成中药材。”还是从医学上来看,“病死甲鱼骨的药效会大打折扣,起不到原有的滋阴补肾、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而且极有可能染有细菌和毒素,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都是被明令禁止的,然而,为啥还有如此多的病死甲鱼骨流入市场?
说是因为不法商家和一些养殖户有利可图,所以才不顾违法违规违背自己的良心去让病死甲鱼骨入药,这当然是一个原因,但这个原因却是正确的废话,如果没有利益,这些人岂会费尽心思去做违法之事?
但是,我们可以对比一下,毒品同样也是因为有利可图,而且这利比起甲鱼骨利还要多得多,那为啥毒品都有办法被禁止,虽然仍然有漏网之鱼,但也不至于“没办法”吧。
所以,多个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其实在“打太极”推卸责任,一则,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要规范药品市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分内之事,不然要监管部门何用?
二则,防止病死甲鱼骨“入药”肯定有难度,毕竟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人都不免会想要铤而走险,但是这个难度不正是考验有关部门的时候么?如果什么事情都顺风顺水,那监管部门根本就没有设置的必要了。再说了,对于甲鱼骨的管理,既有法律、也有规定制度等,为啥不能够一以贯之,不能落到实处?
三则,对于防止病死甲鱼骨“入药”也并不是真的“无解”,为啥不能“效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办法,对按规定处置病死甲鱼的养殖户,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激发养殖户无害处置病死甲鱼的积极性,切断病死鳖甲供应源头”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呢?
所以,管不住死甲鱼就是政府部门的严重失职,如果连发挥自身职能都还在讲价钱、谈要求,那让群众如何放心地委以重任?如果连分内之事都做不好,那就有必要查一查,这些部门每天到底在做什么,到底有没有真正转变自己的作风,到底有没有把群众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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