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失去了就失去了,不要太在意”,许霆假释回到山西,依然是媒体聚焦的对象;他心态上放得很开,一再感叹“自由真好”,还买了《狼图腾》和《一生好运》来读
“许霆们”纷纷走出高墙:2009年9月26日,在检察机关认定梁丽盗窃罪证据不足、失主表示不起诉后,“捡”了14公斤黄金首饰的深圳外来工梁丽终于“洗脱罪名”;2010年1月16日,云南的何鹏在服刑8年半后走出了监狱;2010年7月30日,由无期改判5年徒刑的山西小伙子许霆因在狱中表现较好获得提前假释,踏上了回乡的路……
“许霆们”应该庆幸,一时贪念,差点搭上一生的自由与幸福,好在这些第一回“吃螃蟹者”落得的结局还不至于如此糟糕。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再次回访这些普通家庭,近距离窥见了数次引发法律问题大讨论的风波,对“许霆们及家人们”生活的影响。
梁丽丈夫刘建华很赞同许霆父亲许彩亮的观点———国家法律不完善时,不可避免会有人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如果能够警醒他人,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国家的进步,那也是有意义的。
生活可以逐渐复归原来的轨道,但推动法制社会进步的动力永远不会消失。
何鹏“幸福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家庭平安、父母健康就是一种幸福,以前我体会不到。”在家务农的何鹏依然会感到无助和困惑,一看见银行卡还会头晕,他很想和许霆聊聊
为讨公道亲人们奔走求助
许彩亮一直坚信儿子许霆“有错无罪”。一审判决的4天后,许彩亮来到广州,寻找媒体帮助。
如今,许彩亮有整整一盒的记者名片,有全国性媒体的,也有地方性媒体的;有报纸、杂志的,也有电台、电视台、网络的;五花八门。
为儿子奔波的这几年,许彩亮一直随身带着《刑法新解》和新华字典,《刑法新解》上做满标记,他还学会了发短信,有些字要用《新华字典》来帮助。初中毕业的许彩亮,如今讲起“非法占有、不当得利、公众舆论”等法律词语随口而出。
2008年3月31日下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当晚的《新闻联播》报道了许霆宣判,虽只有几十秒,但足以显示此案在全国的影响。
许霆案的改判使云南的何鹏父母更加坚定了儿子被误判的信念,尽管此时何鹏已经在高墙里度过了8年牢狱生活。何建贵夫妇再次走上申诉之路。
“大概花了20多万元,申诉的材料可以装满一辆小拖拉机,车票、餐票、信件回执有1公斤重。”母亲孟小月回忆,最困难的时候,他们还把房子抵押给了信用社,贷款10万元。
对宝安机场清洁工梁丽来说,如果没有丈夫刘建华,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她,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刘建华在深圳福永一家印刷厂当机械维修工。梁丽被带走后,刘建华在派出所门口等了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依然没有见到妻子出来,他心里一沉。
梁丽出事后,刘建华申请将白班调到了夜班。那段时间,他每天早上八点下班,疲惫不堪却来不及换下工服,就匆忙一路小跑到公交车站,跑遍了看守所、派出所、检察院、律师事务所。
8月3日下午,向记者回忆起这段往事时,刘建华蹲坐在出租屋里的小板凳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头也不抬。
沉重的经济压力几乎压垮了这个外来工家庭。吃饭、坐车、电话费、小孩读书、给梁丽请律师,刘建华要对付杂七杂八的各类开支早已捉襟见肘,家里已欠下数万元债务。最夸张的时候,一个星期打掉了1000多元的电话费!“没办法,连买菜钱都是丈母娘掏的。”
梁丽“怕吵架的时候别人骂我坐过大牢”,梁丽不好意思回机场上班,在深圳的出租屋里重新做起了家庭妇女,偶尔也会和丈夫一起讨论盗窃、侵占、国家赔偿等法律问题,这在以前从未有过
走出高墙“许霆们”难回从前
高墙内外,生活在继续。许霆会读一点书,他买了《狼图腾》、《五百强经济管理》、《一生好运》;何鹏在狱中学了一些手艺,还迷上了书法,练就了一手好字;梁丽不太愿意提及在看守所的日子,她更多的是想到丈夫和儿子。
由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良好,且缴纳了2万元罚金,许霆被裁定予以假释。2010年7月30日,他踏出监区,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27岁的他一再感叹“自由真好”。当天晚上8时05分,他坐上前往山西临汾老家的列车。
获假释的许霆依然是媒体聚焦的对象,他吃饭、购物、理发、回家,每做一件事,旁边都围着一大堆记者,以致有人不解地评论:许霆假释为何成了“英雄归来”?
许霆假释回到山西临汾,许彩亮没有去接。许霆回家后,许彩亮一直在观察着儿子的举动。他认为儿子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比如那两万罚款,就觉得不应该交,“交了不就是承认自己认罪了吗?”他准备好好跟儿子谈谈,教他怎么做人。
出狱后的何鹏考了驾照,现在在家里给姐姐种蘑菇。8年半的监狱生活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一些变化。何鹏坦言,以前的他喜欢攀比,现在觉得“那些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幸福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家庭平安、父母健康就是一种幸福,以前我体会不到这些。”但阴影没有完全散去,何鹏说,现在一看见银行卡都会头晕。
知道许霆出狱后,何鹏给许彩亮打了两个电话,他心中有很多困惑,茫然无助,想和同龄人许霆说说。许霆的状态似乎比何鹏要更放得开,“失去了就失去了,不要太在意,希望他(何鹏)心里能放开这个事。”
梁丽和丈夫还是住在深圳宝安机场旁边下十围村的出租屋里。他们的生活依然很节省,为了买到便宜一点的猪肉,她会不惜步行半个多小时到福永的大超市去,却不舍得花钱坐公交车。
身体不太好的梁丽,现在又回归到家庭妇女状态,平时做点焊电子产品的手工活补贴家用。刘建华对记者说,机场方面并没有拒绝梁丽回去工作的意思,但梁丽自己不想去。记者问,既然你觉得自己没做错,怎么会不好意思回去呢?梁丽先是低头笑,想了想说,怕吵架的时候别人骂她坐过大牢。
每每提及往事,梁丽依然会仰着头激愤地问丈夫:“箱子是我捡的,凭什么说是偷的?!”等梁丽平静下来的时候,刘建华也会和梁丽一起,讨论起盗窃、侵占、国家赔偿等法律问题,这在以前从未有过的。
案件回顾
●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
◎2007年,许霆在西安宝鸡车站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2008年3月31日,一审重审判决,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0年7月30日,许霆获假释出狱。
●何鹏案:
◎2001年3月2日,何鹏用余额只有10元的卡,在不同银行的ATM机上分221次取出现金42.97万元,随后通知其母亲为其农行金穗卡挂失。
◎2001年3月5日,何鹏被刑拘。
◎2002年7月12日,曲靖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提出上诉。
◎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3月31日,广东许霆案改判让何鹏的家人看到了希望,开始申诉。
2009年11月,云南省高院将何鹏刑期从无期改为8年半,最高院核准改判。
2010年1月16日,何鹏获释。
●梁丽案:
◎2008年12月9日,宝安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2009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
◎2009年4月30日,宝安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7月13日,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9月11日,梁丽获取保候审。
◎2009年9月25日,检察机关认定梁丽盗窃罪的证据不足,不构成盗窃罪,但涉嫌侵占罪。9月26日,失主回应,不起诉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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