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杂志上市之争的实质是企业道德之争
时间:2012-05-0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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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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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知音》计划上市引发一轮轩然大波,反对者和支持者纷纷亮明观点,仁智互见,势均力敌。反对《知音》上市的理由主要是其屡屡违规侵权,践踏道德底线,且胡编乱造,客里空猖獗;力挺者则振振有词:现代企业永远是以利润作为最大追求,并以适应市场的
连日来,《知音》计划上市引发一轮轩然大波,反对者和支持者纷纷亮明观点,仁智互见,势均力敌。反对《知音》上市的理由主要是其屡屡违规侵权,践踏道德底线,且胡编乱造,“客里空”猖獗;力挺者则振振有词:现代企业永远是以利润作为最大追求,并以适应市场的自身特色取胜,根本无关品位与档次。只要能给股东带来回报,它就会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因此,文化品位过低不应是阻挡《知音》上市的理由。
按照市场的逻辑,似乎无须过问企业的性质、品质,更罔顾其伦理道德、社会责任,赢得市场,攫取利润,才是王道,方显本事。若是从“企业”的字面定义看,这固然不错。但具体到《知音》这份出版物来说,却未必能这样一概而论。至少,将制造精神文化产品的企业完全混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首先就是偏离了正确的前提,弄错了出发点。
不说中国,即便在发达的西方国家,报刊也被视作特殊商品,有识之士早就认为,报刊业本质上是公共事业机构。因此,社会属性天然地嵌入其中,社会责任与生俱来,良知本是其最高品位,职业规范理当是其圭臬,道德的血液应该流淌全身。
看看《知音》的所作所为。3万元起家,27年的艰辛,创造了如今月发行量达636万份的奇迹,雄踞世界综合性期刊最新排名第五位、全国各类杂志排名第二位,殊为不易,让同行称羡。
然而另一个“排行榜”则显示,此刊始终将名人八卦当作夺人眼球的重磅武器,其低俗、媚俗、恶俗长期来饱受诟病,广遭非议,因侵权而被 、明星告上法庭的频率,与其发行量一样,在国内期刊中位居“老大”。这些年来,《知音》招惹的官司,均系其肆无忌惮地移花接木,向壁虚构,且输了官司后还我行我素,屡教不改。其案例可谓俯拾皆是。
如早先的一例,写倪萍与陈红的“姐妹情深”:“陈红对倪萍说:《梅兰芳》里的福芝芳有句台词我特感触,她对孟小冬说:‘梅兰芳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是座儿的。’你说说,咱们俩之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因为陈凯歌吗?其实凯歌也不属于我,他不属于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他只属于电影,属于观众”。倪萍看到后忿忿道:“5000字的文章里,除了三个人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我很愤怒!”
最近的一例,《于和伟漂泊南北,还有一个爱妻躲在树后》一文,绘声绘色地写了影视演员于和伟和妻子的浓情,洋洋洒洒5700多字。但于和伟的经纪人说:“文章的作者从未采访过于和伟。有一部分内容是从网上搜来的,还有一部分是杜撰的,并带有‘诽谤’意味,可笑至极。”
一斑窥豹,可见《知音》的素质和品位,并非仅仅是低俗问题,更是犯规违法问题。
前段时间,以活取熊胆胆汁为主业的福建“归真堂”拟谋求创业板上市,遭到舆论的强烈反对,许多人忿忿质问:“一个以伤害动物为生的残忍企业也能上市吗?”记得当时并没有人为其辩护,声称什么“现代企业永远是以利润作为最大追求”。而眼下,竟有人为《知音》百般开脱,其实就是不屑于精神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默许乃至纵容对文化产业道德规范的肆意嬉戏作践,全然无视报刊所承担的天赋使命。可以想见,要是一意孤行的《知音》上市计划得逞,如愿以偿地圈到大把银子,岂不是会更加为所欲为?同时,这也无异于释放一个信号,竖起一个标杆:凡是能夺人眼球,只要能赚钱,报刊尽可放任资本疯狂逐利的野性,尽可无所不用其极。要是这样,遑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社会责任的担当?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又会是怎样的后果?确实,市场法则与社会责任并不是绝然对立的两极,但须辩证地协调统一。《知音》的失策失范失误失分恰恰就在于此。
问题《知音》给出的“知音”问题,实质上关乎企业道德建设与道德评价,亟待正视、亟待考量、亟待破解。(本文作者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来源:新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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