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当一个小偷被打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同情小偷并谅解了他的偷窃。我当然也痛惜“人格尊严的被践踏”与“生命价值的被轻蔑”,但我却并不能因此而原谅偷窃。
错,就是错,不该因为任何原因被美化。美化,是新的错,我们已经有了不少的错了,实在不需要再增添一个。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人们往往做不到。黄静与华硕的纠纷正是一例。
黄静是个女孩子,买了华硕的问题电脑,于是提出天价的索赔.
华硕是家大企业,不甘心受到恶意要挟,于是向公安做了举报。
公安认为黄静有罪,关了十个月,结果发现弄错了,于是现在准备赔偿。
事情本来很简单,其实大家都有错。
黄静有错。一台电脑出了问题,你要人家500万美元,并以媒体曝光相要胁。钱多钱少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乘人之危、心存不良。这不一定是罪,但却一定是错。仗势欺人是混帐,“没势”欺人同样是混帐。问题出在欺人,这和你强势弱势无关。
华硕有错。不管人家怎么样,总是你的产品有问题。人家的错你举报,自己的错你掩盖。举报不是错,掩盖就是错。错在你不敢担当,有违企业的责任与良心。如今转了一圈重新回到起点,产品的声誉一败涂地。看来该来的早晚要来,你越回避问题就越要加倍补偿。
公安也有错。公安的问题其实与华硕的问题完全同质。黄静的案子确实有些难度,但有难度的案子就要小心,所谓“疑罪从无”,草率定案活该你倒霉。这是业务不精。然后,一点破事关了人家十个月,公安早该知道抓错了人,所谓不肯放人其实就是不肯认错,最后弄成超期羁押,这叫执迷不悟。但华硕产的是物,公安关的是人,伤害与影响自然大相径庭。
于是,这起事件中,就有了太多值得我们批判和反思东西。它告诉我们,人应该有善心意、有善行为,有善知识;缺一不可。否则有理会变没理,好事会变坏事。
但遗憾的是,有人不愿做这样的梳理,却偏爱把浑水搅得更浑。
有媒体披露此事,题为《女大学生揭发华硕问题CPU遭误关押10个月》。这简直奇怪!
请问:这起事件中黄静有“揭发”吗?黄静明明是希望“只要钱,不揭发”吗!
还有,什么是“女大学生”?黄静的确是在首都经贸大学华侨学院就读,可那只是所“自学考试”辅导机构。“自学”是什么你知道吗?就是她没当上“大学生”才需要自学吗。
媒体用“女大学生”来博情,用“揭发”来表义,弄的“有情有义”煞是好看,但事情看上去却和本初的状态大不一样了。
这是出于无意与无知,还是出于无良与无耻呢?
不管怎样,有两点结果却是一定的:
第一,这样的文章应是重又犯了华硕与公安的技术错误。
第二,媒体的误导的危害其实更甚于公安的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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