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搜房网有点烦,北京一家名为“北京道杰士投资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忽然向正在试图借壳“万里股份”上市的搜房“房天下”发难,该公司CEO李忠表示,万里股份公告所称的“拟购买资产将通过与搜房科技合作的方式开展互联网房产广告业务”,而“搜房”的互联网(商标分类38类)房产(商标分类36类)广告(商标分类35类)等主类商标全部是道杰士公司的注册商标,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 原来,早在十多年前,道杰士就注册了搜房的商标,并且持有域名“sofang.com”,而现在的“房天下”搜房,则持有域名“soufun.com”,并且公司注册名为搜房控股等,而两家的商标之争,也伴随着两家公司成长,一直延续了十多年。 只不过,道杰士公司选择的时间点,太敏感,正是搜房借壳上市的敏感时间,该公司负责人李忠选择这个时间发难,显然是想给搜房制造一些障碍,而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受害者,借助媒体的舆论引发关注,这些举动有些意味深长。 不仅仅绑上搜房房天下,接着近期百度遭遇的危机公关,道杰士公司负责人早些时候,又发了一封公开信,哭诉了与周鸿祎创立的3721以及百度之间的“不公正”待遇,曾经起诉过3721公司,但是败诉了,只不过后来3721私下给了他钱,而百度则因为品牌专区产品,报价太高无法接受,显然,李忠又想把这件事情拉入道德高度。 那么问题来了李忠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另有目的? 从目前的状态来看,不可否认,根据十多年来的拉锯战,目前搜房网的商标所有权的确在道杰士公司,暨实际控制人李忠手上。 但是,这并未像李忠所说是最终判决,根据万里股份和搜房房天下的最新回应: 1.商标纠纷事项不会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常推进。 2.而搜房控股的回应则是,对于商标的争夺已有十多年时间,目前在最高院还是在审状态,尚未判决。 这也就意味着,搜房商标的实际归属,并未有最终定论,两家公司都有自己的表达,一家是著名的行业垂直网站,美国上市公司,而另外一家则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这个时候,大家往往同情弱者,似乎小公司和大公司打官司就是受害者的观念似乎会先入为主。 搜房网房天下更名之谜 从目前百度搜索结果来看,房天下,依然沿用搜房网、房天下两个称谓,而从06年开始,搜房网与道杰士公司之间商标诉讼,就互有来往,显然这个事情不是突然发生的,更名并不完全因为商标纠纷问题。 从道杰士公司网站的宣传资料显示,他们在1998年8月—1999年5月公司筹划并随之互联网的兴起建立了“北京房地产互联网”。并首次在中国推出了在地图上标注房地产楼盘的展示模式——“按图搜房”。后来,在“北京房地产互联网”和“按图搜房”的基础上推出了搜房网站,同时,我们申请注册了“搜房”商标。 而真相是: 1. 98年之后,中国房地产变革,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而商品房刚刚兴起,房产的互联网模式也才开始探索,并非互联网主流行业。 2. 搜房网房天下的真正发展模式,与道杰士公司的搜索模式完全不同,而是在发展初期选择了媒体化模式,2014年搜房的更名改版,搜房创始人莫天全也宣称要“放弃媒体化”模式。 最终的结果也非常明显,选择了媒体化方式发展的搜房与其他房产垂直网站如新浪乐居、搜狐焦点等老牌行业网站一起,逐渐统治了房地产垂直行业,并且在房产行业赚得盆满钵满。 3.随着房多多、爱屋吉屋等房产电商、二手房模式的冲击,以及链家宣布与搜房决裂,搜房开始转型,正式启用了“fang.com”域名,全面转型房地产销售平台的建立。 4.搜房以及其他房产垂直网站,目前大量的流量,尤其是基于“楼盘库”“楼盘详情页”产品的流量,大量依赖百度,并且每年会投入大量的费用,因为这个流量会给房地产项目案场产生直接的来电和来访,通过房地产电商、活动、广告等产品,垂直网站可以获取基于精细化运营的行业受益。很显然,改版之后的房天下,更像是一个房产领域的独立搜素引擎,大有做一个“房产界的淘宝”的态势。 5.目前,搜房的业绩下滑,倍受行业争议,但这个也仅仅是基于房产市场现状:一二线城市开发商目前是卖方市场地位,对于垂直网站营销需求降低,而在二手房领域的竞争对手又较多是因为市场竞争导致的。 显然,并不是模仿了道杰士公司的模式或者因为商标竞争而引发的结果,李忠所说的受害者形象,与这些都匹配不上,道杰士公司所持有的“搜房”与行业需求差距较大。 道杰士公司的最终诉求和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从alexa的排名来看,道杰士公司的搜房网61137,远远落后于排名1000名左右的房天下。 似乎这个流量数据至少表明李忠的搜房网还在运营?但是细心的人又会发现,道杰士公司的“搜房网”,在今年4月份之前,几乎没有日访问量数据,也就是说,这个六万多名的排名,是今年4月份开始的数据累计结果,从SEO角度,这个访问量增长曲线图是完全可以造假的,而且轻而易举。 一家运营十多年的网站,访问量一个月之间从无到有,这样的表现有点诡异,也不符合常理。 除了制造排名,李忠还做了两件事情,就是 1.主动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媒体关注。 2.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并且不断与知名公司发生“关系”,比如自爆与3721以及百度的往事。 并非所有的媒体,都是专业的行业媒体,而且商标纠纷又涉及到一家正在处在上市关键时期的准上市公司,并且处于静默期的一家品牌公司,这样的新闻点,足够引发社会的关注,进而产生影响力,这个对于开过广告公司的李忠而言,似乎也是轻车熟路的媒体公关策略吧? 这样的事件并非没有没有先例,比如著名的“iPad商标侵权案”:2010年,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起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唯冠科技或唯冠深圳),不履行IPAD转让商标义务。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败诉。 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与唯冠科技支付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IPAD商标纠纷。 目前来看,通过引发媒体关注和狙击,更像是一次碰瓷事件,让商标纠纷事件引发更多的关注,而让一家估值160多亿的公司,通过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大笔费用,这对于道杰士公司这家互联网咨询公司的控制人而言,才是一笔最划算的交易和最终目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