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究竟该如何使用微信?最近,天津、浙江等一些地方和部门给出了答案,出新规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了红线,戴上“紧箍咒”。(6月12日新京报)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广大民众生活带来的便利,也为党政机关工作带来了快捷。一些地方和区域充分利用微信等载体,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即便是身处异地,分管的各项工作依旧“了如指掌”,充分展示了网络发展为各项事业发展带来的“正能量”。然而,在利用微信等载体开展工作的同时,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可以说是腐败形式的“新颖”,通过微信功能发放红包,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收取红包的情况此起彼伏,有的甚至进入了中纪委的“视线”,上了中纪委的通报。因此,规范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的重要内容和对象,狠抓微信使用“黄金点”,规避微信使用“风险点”,也成为了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龙头任务”。 依靠制度编好织牢预防腐败的“大网络”,是规避网络微信使用风险的关键一招。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围绕规范微信使用等出台了系列行为规范和工作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中划定了“硬杠杠”、明显了“红线”,坚决禁止利用微信编织关系网,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抵制通过微信发放红包等行为,切实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在微信使用中的规范。 实际上,使用微信开展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彰显服务形象提供了有效载体,但是任何一项政策都怕“好经被歪头和尚念歪”,一些党员干部善于钻空子、找漏洞,把腐败从现实转移到网络中。“换汤不换药”,为了一己私利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编好织牢预防腐败的“大网络”,就是要通过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有遵循、在干事中有标准,坚决不能打着利用微信干事的旗号而“大肆贪腐”,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必须予以严格问责、严厉惩处,切实让微信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为编好织牢预防腐败的“大网络”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