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二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委日前召开2016年度市(州)、贵安新区、省直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会议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这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一个缩影。(2月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会议主题,吹响了集结号,发布了任务书。贵州省委明确要求,党委书记要发挥管党治党的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对党、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对干部健康成长“三负责”。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正风反腐工作氛围的关键举措,值得为其点赞。 事业的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全面实施,关键在于党组织。而党组织责任落实好不好、力度大不大、措施实不实,根本在于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想对党负好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好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好责,党组织负责同志责无旁贷,必须要通过抓党建、抓反腐、抓作风,凝聚起强大的干事创业正能量,在工作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抓好正风反腐工作,关键就在于抓好党组织负责同志这个“龙头”,党组织负责同志重视了,抓的力度大了,研究的次数多了,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了,琢磨成效的思路宽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效果才能够真正彰显出来,模范带头引领作用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来,切实为各项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创造良好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