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出重拳,动真章,以不见成效不收手的坚决态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新华网,11月 20 日) 众所周知,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俸禄是纳税人提供的,官员的职责就是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行使好职权。但是,如果为官者只拿工资不干事,或庸或懒或混,即便不贪不占,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严重不负责任,这种官员有何用?与贪腐官员相比,这种不作为腐败,阻碍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危害不容小觑。 俗话说,为官避事平生耻。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是所有在位官员的基本责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对于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所以,笔者认为,治理党员干部“不作为”,还需多管齐下。 首先,从主观层面加强官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总开关”,是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第一驱动力。理想信念驱动还是物质利益驱动,结果大不相同。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才能超越小我格局,做出为人民称颂的大事业。相反,理想信念淡漠了,责任心和使命感就缺失了,不作为和庸懒散等问题就会随之而来。 其次,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健全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敢作为善作为的官员加大奖励力度,对于尸位素餐的官员,严肃追究其责任;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彻底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潜规则。把不干事,怕干事的人请出去,把想干事,愿干事的人请进来,使能者上庸者下。 习总书记强调,干部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笔者相信,只要坚定决心,党员干部的“为官不为”的现象会定会被遏制,广大党员干部必能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