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党内问责的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近日,我们党的又正式印发了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更加严肃的态度加强党内监管问责,而“终身问责”则是此次印发的《条例》的一大亮点。 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很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如以问责方式的规范重组将纪法分开以及将党的工作部门纳入承担问责责任内等,但最突出的亮点应该还是其中让相关责任人“逃不了”的终身问责。 《条例》中明确提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样的“终身问责”制度一方面能够规避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起到预先警示,暮鼓晨钟的作用,唤醒干部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已出现失职失责的干部,终身问责制将会督促监管机构进行严格问责,将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 我们的党将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使得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而其中的终身问责制则如同强效“除草剂”,以此来除去某些干部的侥幸心理这根杂草,也可用来除去我党政治生态中已出现的“杂草”。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样一剂强效“除草剂”,我党应层层管理用好它,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良好氛围,以终身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撤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