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撰文《干部要干事 为官要有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沙发展实际,带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想为、敢为、勤为、善为四个维度阐述了干部在干事中有为的深刻内涵和执着追求。 想为,是一种态度。表明了干部干事的积极心态。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根本宗旨,也是基本要求。干不干得下来是能力问题,想为不想为是态度问题。为人民服务,是世界观与价值观提升的体现,是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的体现。 敢为,是一种责任。敢干事,敢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去承担责任是一种勇气。一个干部敢作为了,敢于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了,说明干部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更重。发挥出了当年革命先烈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奋不顾身的高贵精神! 勤为,是一种精神。正所谓天道酬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只有勤劳,不断地努力,才能由量变到质变,产生质的飞跃,创造出灿烂的火花,赢取成功的果实。勤劳,才不会懒惰。勤劳,才会取得成绩! 善为,是一种智慧。做事,不能鲁莽做,而是要有策略地去做,讲求一定的方法。才能游刃有余,四两拨千斤。才能事半功倍,而不是事倍功半。否则,即使付出再多努力,都将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总之,做四为干部,从工作态度,责任担当,坚持不懈的精神和智慧四个方面诠释了当代好干部的标准。做四为干部,更好地提升干部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