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这一理念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理念引领下,我国反腐败事业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人民群众也切身感受到了官员的作风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现象,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基层“微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是一种公权滥用的行为。比如,有些官员在下基层走访调研时,收点特产、喝点小酒,认为这些小事其实无伤大雅。比如,有些官员在接待群众来访时,高高在上、态度冷漠,认为这种姿态自然理所应当。又比如,有些官员在面对群众困难时,推诿扯皮、不了了之,认为这类问题纯属无事生非。这些细枝末节的行为和现象,是当前部分基层官员的作风写照。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习惯了这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态度,却殊不知他们已经化作了群众所痛恨的“苍蝇”,污染了当地的政治环境。 “微腐败”看似轻微,其影响却是深远。一方面,这些行为具有习惯性。一些基层官员在主观上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长期沉浸在“微腐败”的惯性之中,给自己埋下了违法违纪的潜在因素。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具有社会性。“微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的身份,容易被群众所看见、所听见,也使群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了不信任感和失望感。另外,“微腐败”行为还会带坏当地的社会风气,损害党和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因此,中央提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战略,既摸准了反腐败工作发展的脉络,又接住了部分基层官员的“地气”。但是如何治理好这些“微腐败”,却还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拓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群众对“微腐败”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有更加灵敏的感触。因此,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借助群众的力量,才能堵住“微腐败”的各个“毛细血孔”,彻底消除“微腐败”现象,重塑地方的良好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