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制度建设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为适应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式的需要,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从2012年6月开始,中央对党内1178件规范型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通过历时两年的努力,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487件继续有效,党内规范型文件的集中清理,迈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依规治党的关键一步。 良法之治重在执行,执行力是制度的生命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有效执行和落实是制度的生命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是加强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以坚决的落实态度作根本。责任感作为一种工作姿态,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责任感的强弱影响着执行力的强弱。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从强化党委机关和党员的责任意识入手,统一思想、规范行为。 二是要夯实素质基础,以较强的运作能力作支撑。素质连着执行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着力夯实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的素质基础,吃透法规精神中增强运作能力。 三是要增强原则观念,以坚强的党性修养作保证。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强化党性原则,抓好党性党纪教育,学好用好党内法规制度,坚决维护党的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上不打折扣,在贯彻上级指示上不走样,履行好科学发展的责任和使命。 强化监督刚性,紧紧扭住权力运行这个核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综合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突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正用权,用监督制度的刚性保障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强化大局意识,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始终如一的态度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的严格落实、全面落实、经常落实、终端落实。(文/刘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