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披露,早在1992年,时任山东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室主任的王敏,就已经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也就是说到他被查的2014年12月18日,王敏被“带病提拔”的历史长达22年。显然,类似“带病提拔”的高官并非王敏一例。 近年来,“带病提拔”干部当前已成为困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道难题,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它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干部边腐边升,不仅挫伤了一大批好干部的积极性,也是形成一个地方塌方式腐败的重要成因,群众深恶痛绝。 “带病提拔”之所以存在,根本的原因可能还在于任免权监督不力。官员任用虽有一系列法规制度,但实践中任免权仍高度集中于“一把手”等极少数人。一方面是规则程序走过场,制度监督被架空,干部选任成了“一言堂”;另一方面是组织和群众被关在门外,内外部监督被架空,干部选任成了“黑箱操作”。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仍在于改变权力的封闭,并以常态化、社会化的监管,约束、规范不羁的权力。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无不证实这一点。遏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要遏止干部工作中的权力滥用,严惩给干部“带病”提拔提供机遇和便利者,这是一项具有震慑力的举措,也是一项釜底抽薪举措。其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以德为先、以廉为基,这是底线,绝不可逾越。要严惩“带病”提拔始作俑者,严究失职造成失察者。 总之,根治带病提拔等吏治腐败,必须时刻锁定权力监督,将干部选拔任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此,才能确保在依法、民主、公开的程序平台上,选出真正优秀的干部全心全意的服务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