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令人深恶痛绝,这些腐败分子被称之为“苍蝇”。虽然“苍蝇”体量不大,但却同样可以产生巨大的危害,“蝇贪”泛滥,其害如“虎”。正是由于“苍蝇”贪腐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比如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和津补贴、应拨付到群众个人的资金和津补贴等,甚至有的连群众的低保金乃至涉及孤儿、老人、残疾人的安置和管理资金都敢下手,这样的危害不言而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形成,在基层也是如此。继续在基层强化惩治腐败的,铲除“蝇贪”,还需在强化执行力上狠下功夫。 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惩治、预防等职责任务,主动研判、分析、解决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督促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辖区和下属单位的监督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蝇贪”的出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题,尤其是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于“苍蝇”要做到发现一个铲除一个,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强化惩治腐败的执行力,用强有力的执行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