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开幕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针对与会海外专家的提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向群谈到了官员申报事项制度。他说:“官员申报事项制度,以前对官员申报的事项没有核查,现在不仅要进行核查,而且对于拟提拔官员的申报事项要逐一核查,有申报不实的(拟提拔官员)就要拿下来”。 2014年1月,中组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按照规定,领导干部须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凡提必核”,为干部选任划出硬杠杠。其目的是把官员纳入集体监督体系,从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这是用法治思维来治理腐败的需要,不仅符合法治完善国家官员管理体制的惯例,也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保证。但是,由于缺乏核实与监督措施、对申报结果的运用不到位,某些官员误把制度当作是“穿小鞋”,便以应付的心态对待,瞒报、谎报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 “行百里者半九十”,推进“凡提必核”任重道远,一步踩不实就可能步步虚浮。如果个人事项申报不完备、不真实,如果没有必要的抽查核实、公开程序作保证,一旦执行上打了折扣、缺了斤两,“凡提必核”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就会大大降低,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而,党和政府要“下深水”、“闯险滩”,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真查实核”,决不能让一路艰难走来的“凡提必核”流于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瞒报、谎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关乎党员干部的诚信水准,而且检验着领导干部的官德、作风,并非是无伤大雅的“小节”。推进“凡提必核”,领导干部决不能做念歪经的“歪嘴和尚”,更不能做走偏道的“跛足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