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蒋巷镇三洞村党总支副书记吴庆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2013年12月4日,吴庆华在其租住的南昌市阳明东路唯客酒店8907房,提供毒品麻古及吸毒工具供其与崔某(女)、帅某某、王某某(女)吸食。当晚20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依法收缴吸毒工具。经依法鉴定,吴庆华等苯丙胺类尿检均呈阳性。2014年3月27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吴庆华拘役5个月。南昌县纪委给予吴庆华开除党籍处分。(人民网2014年11月24日 )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随着这些案件的曝光,不难看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解决和处理具体问题时没有拿起法律这个有力武器,不会引导群众面临困难和问题走司法途径。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在普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农村基层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宣传盲区,加之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缺乏,农村干部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相对较少,造成了农村基层干部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 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农村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才能提高整体社会对法律的认知度,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使农村干部处理问题有章可循。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法律宣传进到千家万户,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监督,保证各种制度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