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这“一减一加”之间,方显党员本色。政党讲政治、党员守党纪,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章程写得清清楚楚,党是先锋队,党员是先锋战士。“先锋”就是要比普通群众多做贡献、多尽义务,不能讲待遇、计较个人得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一个议题,上个月的“党员您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吗”这个月的“减权利加义务,“一减一加”,还原党员本色,邀您来参与”。这个栏目十分新颖,值得一赞,通过群众参与的形式,倾听群众声音,收集群众意见,这样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让群众更有存在感,缩小群众和干部之间的距离。 那作为党员干部,又该怎样做到减权利加义务喃,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思考。干部是群众选出来的,代表的是群众,所掌握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享受的报酬也群众支付的,因此就应该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应该放低自己的身价,沉下自己的身子,真正的走进群众中去,尽自己作为党员干部该尽的义务。 在关键时期要做到走到一线,尽自身所能保家卫国,保护群众的安危,在和平年代要以服务群众,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更多为群众谋福利为出发点,要做到平时与关键时刻一样,和平时期和危难时期一样。 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集中精力、聚精会神地去工作,踏踏实实地工作,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思想上和行动上要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生活中要做好表率,不断做加法,做时代的楷模,社会的标杆,做国家的中流砥柱,人民的先锋队,中国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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