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第一次在某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到如今什邡教育局纪委书记与下属偷情被革职查办,“通奸”一词频繁出现在落马官员的违纪通报中,几乎是三两天便活跃于舆论热点中,情节都一样,只是换了主角和时间,也一时成为网络热词。“通奸”一词并不文雅,相较于过去“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说法显得尤为尖锐,但从这种说词的转变中,我们应该看到其深刻的内涵。 一是,党纪严于国法。“通奸”虽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受众人之不齿,但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有定罪的规定,因而通奸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过去是无法给予鉴定的。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党纪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它不仅具有严肃性,更具有严厉性,党纪严于国法,党员不仅要遵守法律,更应首先遵守党纪,应时刻以党纪为准绳约束自己,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是,强化作风整改。由通奸说法的改变我们可以看到党作风整改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决心和毅力,充分表明了我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绝不姑息违反道德、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绝不对违纪违规行为从轻处理,这不仅是我党对于党内建设进一步的深刻认识,更是我党对群众、对社会、对国家的庄严承诺,党的先进性取决于党员的先进性,只有强化党员的作风建设,才能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随着以严厉党纪为纲的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地四风整改,以强有力的态度和力度打落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我们有理由相信不正之风终将远去,良好作风将徐徐吹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