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绵阳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会上获悉,绵阳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规定,绵阳各机关事业单位、高校、企业均要建立雷锋党员志愿服务队,每个党组织每年都要到联系社区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每名在职党员要到居住地社区认领1个公益岗位或加入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每名在职党员全年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8小时。(8月25日四川日报) 时间能说明问题,但不能说明一切问题,要求每名在职党员全年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8小时,这是对在职党员服务的硬性规定,这一规定十分有必要,它可以督促在职党员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将志愿工作放在心上。 但是,在职党员不能仅仅完成这48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就了事,因为完成规定时间的志愿服务不是难事,难的是完成志愿服务的质量。这就要求在职党员合理规划,对服务项目做到精挑细选,选择那些容易发挥自己特长,而又能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及公益岗位。而对于服务内容也应该科学谋划,拟出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服务后更应查漏补缺,加强总结,以期今后的服务工作能够做得更好。 加强交流,让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深入开展。在一定的时间段,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的经验交流,大家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为今后更好地做好志愿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序列,与在职党员的工作业绩、奖惩挂钩,这也是有效保障在职党员志愿服务质量的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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