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能力。《意见》明确规定县区纪委书记、市直派驻纪检组长职务排名,不论资历先后,均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 近年来,我党对惩贪治腐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继提出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十八大召开以来,伴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相继开展,中央领导人明确提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惩治贪污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铿锵有力的话语,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我党惩治腐败集聚的正能量。 兰州市委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六项措施、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四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五项措施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三项制度,无论哪一项,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良性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意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名明确为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之前,并且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不再参与本单位目标考核排名,让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于其他业务工作独立运行,这有点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意味。 明确纪委书记排名,兰州市委《意见》的提出,对纪委书记的排名进行调整,对纪委书记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我们既可以看作是对惩贪治腐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可以看作是对惩贪治腐工作的方法创新。不管怎么样,都是应广大人民群众所急所想所盼而提出来的,是以最大限度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是为彻底惩治腐败而吹响的集结号。这充分表明,我党自上而下都已经把惩治贪污腐败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所以,我们有必要相信,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我们的社会必定会风清气正,我们的人民必将会幸福安康,我们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