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当地职工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当地供电公司职工最高缴存达到15530多元。(中新网 7月14日) 公积金制度出台20多年,发挥的作用不容置疑,但由于制度弹性大,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内蒙古杭锦旗2012年才从国家级贫困县调整为省级贫困县,但是该县供电公司2014年3位领导和2位职工的月工资,都超过40000元。在一个贫困县,该县供电公司工资最高的一位领导月缴存公积金达到15530.26元,一位非领导岗位普通员工的工资42000元,每月缴存公积金总数12000元以上,这缴纳的标准估计一线城市的领导层都难以达到。 公积金制度“弹簧”的随意伸缩,正在不断拉大各个群体的缴存差距,也让收入的“不公正”的一面逐渐暴露出来,公积金在一些高收入的国企已变相成为增加职工收入的渠道,一些地方和垄断行业不顾国家明文规定,超比例超缴公积金,涉嫌违规避税和变相发放福利。殊不知,作为垄断行业国企,他们缴纳的钱实际是国有资产,如果不设置上限,公积金不仅仅是一项住房福利,就变成私分国有财产和腐败分肥的渠道。隐性福利泛滥成灾,折射出的本质问题是收入分配已到了“必须改、尽早改”的地步了。 除开公积金这块肥肉,相比其他人员,国企员工每月还有交通补贴,伙食补贴,还有每个季度的医疗补贴,这些正对特殊群体的隐性福利,更加加剧了收入的不平等性。对这些隐性福利的清理需尽早实施,一方面国家层面应抓紧出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方案》,将垄断企业、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福利补贴,作出详细清晰的规定;另一方面必须加强补贴公开透明化,便于公众监督;同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凡违背政策规定的隐性补贴,不仅要全部收回,而且也处理责任人。 当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仅局限于规范隐性福利,惟有在制度层面进行变革,通过国家减税、企业让利、提高劳动者所得,包括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实现各方面利益分配结构趋于公平合理。这不仅也有利于内需的内生性扩张,提升经济增长的福利效应,更有助于国民经济稳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 作者:尹溪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