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村的党员,要为群众分忧,要为党争光!”雨季到来了,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争光村党支部书记袁学超在党员干部会上提出,党员同志要分头负责保修路、保水、保电,要让全村村民看到党员的作用。(6月13日 新华网)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争光村党支部一干人把保证群众水电路畅通和精准扶贫等工作作为重点,全村30名党员干部分头承担工作,深入村组查隐患、解困难。党员袁学云、杨秀标负责基加至腰梦自然寨的通寨公路维护,带领10多位村民连续修复垮塌路基,确保了农用化肥能顺利运到农户家里。笔者认为,争光村的党员干部努力为群众服务,为党争光,值得我们点赞。 众所周知,村一级的党员干部长期和群众摸爬滚打在一起,距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他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谋私利,为农村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就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会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拥护和爱戴;反过来说,如果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不思进取,甚至违法乱纪,就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村级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对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可谓深远。 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争光村党支部一干人,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主动地行动起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在当地雨季到来的时候,党员干部更是行动起来,主动到危难险急第一线,争先恐后地为农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他们分头负责保修路、保水、保电,确保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到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苦干和实干,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为党争了光。 村干部身处群众工作第一线,他们做得怎么样,真真切切地影响着群众对于执政党的印象,他们努力地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确实是为党争了光,值得我们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