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死灰复燃 “把拔下的毛还回去!”2016年3月以来,一项名为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在湖南开展得风生水起。按照省纪委的明确要求,违规收取的钱要返还群众。(搜狐新闻网4月25日) “雁过拔毛式腐败”祸国殃民,谈及“雁过拔毛式腐败”,此名词由来已久,其本质就是典型的基层干部或“小苍蝇”的贪腐行为,一些干部官员,在群众的各种资金,下拨支付以及使用过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想方设法从中揩油,使专项资金被 “抽丝剥茧”。以至于实际到最后,这一笔笔资金被“糟蹋”得“体无完肤”,想想都心痛,有些资金可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啊!你们这样做难道就没有想想后果? “雁过拔毛式腐败”就是糟粕,在基层而言,就是典型的腐败形式表现,他们的存在就是以滥用职权,并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主。此现象的归结,他们这批人,纯属是国家和人民的蛀虫,“小虫和大船”的故事就是时时警醒作我们,蛀虫虽小但可以毁灭我们的大船,所以前面提到湖南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就是应该点赞。 正所谓鸿毛虽轻但连及血肉,被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心,在广大人民群众眼里,这样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做法,无疑是在干部官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筑起了一座无法逾越的冰冷墙。所以这样的简单惩处,仅仅是“把拔下的毛还回去!”这绝对不够,必须要让涉事干部官员有个深刻教训,并且时时警情,法不容情,一但触及就会付出惨痛代价。 只有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了最后一公里,惠民款项落实到群众的手中,我们的发展以及规划才会顺利实施,并且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雁过拔毛式腐败”的问题上我们的弥补方式就是一定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认识坚决不做国家和人民的蛀虫。每次的换届选举过程中选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随时开展普法工作,研讨并普及宣传,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基层社风民风不断好转。(文/奋发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