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办法》于2016年2月9日起开始施行,2012年1月6日印发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据统计,自我国扶贫开发工程启动以来,现已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按照国际扶贫标准测算,总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居民的温饱问题。从这些数字来看,我国的扶贫开发确实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但我们还不能松懈,因为现在精准扶贫工作已进入关键年,冲刺期。 近几年来,我国通过经济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和教育扶贫等对口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取得的成果从数字上来看也是可喜可贺的,但是要说小康富裕还得看我们的贫困老乡是否已脱贫。现今,很多农村地区大多存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在对口帮扶措施方面不够落实,不够精准,致使一部分人成功的走上了致富之路,而一部分人却越发贫穷。 虽然,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大到省市,小到乡镇村社,一年都会接受几次督查,年终也会有一次数据统计。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数据应该也没有多少是精准的。在某些地区,现在竟出现了“以贫困为荣”的不正之风,为了长期享受国家的“优抚”政策,地方可能也会瞒报脱贫数字;而在有些地方,官员对于政绩又是特别看重,为了突出自己的“丰功伟绩”,可能也会在数据上动点脑筋。因此,在笔者看来,数据是统计上去了,但是到底脱贫的数字是多少,我们的扶贫攻坚小组则应多到底层走走,摸清实际情况再下定论。 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冲锋号”已吹响,我们应明确奋斗目标,认清形势。在扶贫脱贫的工作上一定要稳打稳干,切实的走到基层,了解民情民生,切实的为老百姓考虑,落实好为老百姓造福的民生工程,这样,我们的脱贫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离所有群众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也将更近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