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被提到新的高度,法治政府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新年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纲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时下,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建设,其时已至,其势已成。作为依法行政的主力军,各地、各部门公务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拦路虎”,惟有不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才能保证矛盾妥善处理,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处理各项工作时,必须首先自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怎样做才合法?不管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资源开发、劳动关系调处等等,“一把手们”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 良法还需善治,所有的人都受益于法,也受制于法,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公众共识,需要公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作为党政“一把手”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