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务院会议上宣布: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3个多月后,国务院会议上的决定正式落地成都。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微博)获悉,日前,经成都市政府批准,成都市人社局联合成都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10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联合成都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根据行业的不同,工伤保险最低缴工资总额0.2%,最高缴工资总额1.9%,最高基准费率是最低基准费率的8.5倍。对于这一调整,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极度优化的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来缴纳保险,更加接近民生,让一些高危行业的人们,有更加坚实的后续保障。这一措施加强了人们,特别是高危行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心。 但对于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差8.5倍,如何让人们正确的看这个“差别”对待,是这项政策能否长久的重点。笔者还认为,虽然最高最低标准的巨大差距,体现了政策对高危行业后续保障的倾斜,但各行各业的工资标准不一样,是否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考虑到工资的差异,不能让高危行业,但工资一般的不能享受更高标准的工伤保险。这样就完全没有达到调整的目的。 对于10月份在成都试运行,还需后续收集一些数据来横向纵向比较,这一政策是否还需要调整,但总体来说,这是一个有利于民生的重要调整,让人们对社会保障更加有信心。希望“差别”对待的工伤保险可以走的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