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规划提出,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追究责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广州市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把对权力的监管由任期内延伸到终生,用制度的力量来根治“人祸”,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十八大以来,反腐狂飙荡涤着官场丑恶。但是,仍有个别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把本该科学合理的决策过程变成了拿地方福祉为筹码的赌博;也有个别干部在所谓“政绩”的诱惑下,不惜“杀鸡取卵”、“竭泽而渔”,造成资源严重浪费、造成生态严重破坏;还有个别干部因临近退休,深感时日无多,要么意志消沉胡乱理事、要么滥用权力疯狂聚敛。 有的干部为什么如此轻率对待权力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人走事了”、“退休就平安着陆”的心理。在这些官员看来,只要在任时忽悠过去,哪怕以后出大问题,有为“经济发展”、“集体决策”这些大旗的遮掩,个人无须承担责任。既然如此,何必小心翼翼?如今,广州市用制度把“终身追责”固化,让官员对未来的不安全感陡增,在动用权力时自然就会多掂量掂量。 终身责任追究,是从制度上、机制上避免“为官乱为”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设置了“高压线”,可让更多人树立权责一致意识,激励干部把劲头用在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的提升上,将有力地遏制个别人“夹带私货”的冲动,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终身责任追究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和政府必须“下深水”才可能“抓落实”。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建立刚性的、可操作的配套制度。如,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履职档案,让“谁决策、谁负责”真正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