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将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倒追”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各省都在陆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室也制定并下发拢《河南省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将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十个方面作为衡量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标准。考核结果将与奖惩、干部任免挂钩,同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据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将成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重大行政决策,则往往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按照《方案》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这就意味着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这一关。 除了把好行政决策关,每年还将组织一次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专家评审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督促整改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还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倒追”制度。 把好决策关、依法行政考核、重大行政决策“倒追”制度,笔者期待这三道“关口”能够协同合作,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