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近日下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简称《管理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有关专家认为,“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意味着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选领导,第三方包括非官方的猎头公司,此举有助于推进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我国的事业单位大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主要提供教育、科研、文娱、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职能,但传统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是政府权力的衍生物,具有经费依靠国家财政、高度的社会福利取向、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行政化、典型的官办官管官养等特征,日益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政事不分,效率不高,机制不健全等,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首次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下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上的又一重要举措,其中更是不乏推广聘任制、明确任期制等亮点,这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干部选任制度的革新。 《规定》指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增添了生机与活力,更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大胆实践和有益探索。它实现了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能够有效地克服以往用选人用人制度的缺陷,突破地域、行业、职业的限制,极大地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和范围,能让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带动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 跟领导人员有关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切改革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唐太宗曾说:“举天下之才为我所用”;孟尝君招贤纳士,集三千食客于身边。在“选拔任用”章节,新规定在原先选人基础上,明确增加“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释放了可以通过第三方遴选事业单位领导的信号,改变了过去单纯的在内部选人用人的导向,有利于形成新的用人导向,最大限度的聚集有用之才、可用之才,激发整个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奋发向上、真抓实干的进取精神、拼搏精神。这相当于注入了“催化剂”,有助于解决去行政化等事业单位改革的难题和有助于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改革。 当然,好制度还需落实好。再好的制度,不落到实处,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镜中花水中月”。 因此,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出台的同时,还需同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长期发挥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以《管理规定》为基本依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为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