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印发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界定干部插手干预方式,在四个方面禁止33项具体行为,适用多层级干部。据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统计,《规定》实施后,今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领域91人受处分。(新华网7月15日电) 《规定》中不仅明确了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等四个方面的33类具体干预行为,更明确插手干预方式为“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受《规定》制约的领导干部范围,完美摆脱“空架子文件”称号,堪称文件界典范。 近年来,红头文件的滥用屡屡被群众所诟病,部分部门将红头文件当做“百事通”,事无大小巨细,皆用红头文件传达,因此衍生了“空头文件”“霸王文件”“含糊文件”等“专业”名词。正因有如此,显示出杭州33条新规的严谨和细腻。据调查显示,该文件实施后,2015年上半年,杭州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案件105件,处分9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当然,从杭州33条新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政令的制定只是政令有效的前提保障,政令的执行力度、深度,以及对政令实施的监督是政令达标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只有步步达标,环环相扣才能保证政令的顺利落实。 杭州33条新规已将腐败压倒在制度的“雷峰塔”,我们呼吁各级政府、部门以杭州33条新规为标杆,制定有技术含量的文件和规定,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将权力种在阳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