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中,所报考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的肖振东,因身份证遗失,不能证明肖振东就是肖振东,在体检时被中山市人社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直接淘汰出局。 十几天前在人民网看到了一则标题为:《希望再也不用证明“我妈是我妈”了》的新闻。时隔18天中山市又出现《男子考公务员成绩排第一 体检无身份证遭淘汰》的新闻,新闻中,考生肖振东需要证明“肖振东就是肖振东”,仔细阅读新闻不难看出,该考生为了证明自己就是肖振东,提交了个人护照、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学籍证、学生证等一大堆证明但是仍然证明不了自己的身份,并以未能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而被取消资格,并告知其不得参加此次体检是严格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不仅凸显了公务员制度有待完善,更凸显出工作人员在执行制度上过于遵循规章制度而忽视了制定规章制度的初衷。 特殊时候特殊处理,让相关证件发挥用途。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学籍证、学生证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根据我们的亲身感受和经历,办理这些证件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方便我们的生活,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证件只能位列于身份证件之后,哪怕是数证其上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让人难免尴尬,最终这些证件均成为摆设,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和作用。 要严格执行制度但又不违背制定制度的初衷。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提交身份证的目的是什么?毋庸置疑,提供身份证的目的只有1个,那就是为了确认参加考试者是报名者本人,从而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达到确保对每一位考生的公平的目的。笔者认为在考生得知身份证件遗失、补办又来不及、事前又跟主管部门咨询过、又提供了其他相关证件,工作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典型上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尽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是他们的工作职责,但是也正是因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忽视了提供身份证件的初衷,给考生带来了困扰和委屈,引发了争议。 笔者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完善规章制度才能够更好的约束他人而达到公平择优的目的,然而当规章制度出现问题,适当变通,不违违初衷的“人治”又显得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