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濮阳市委宣传部获悉,由于所负责的工作推进不力,当地7名干部近日通过报纸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检讨。 检讨,是对自己过错进行反省、批评,促进自我改正的一种方式。以前,我们见得最多的是书面检讨,检讨者用笔一字一句书写到纸上。如今,河南濮阳的7名不作为干部却做出了“登报检讨”尝试,将工作中未履行的责任写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以便及时改正。毫无疑问,当地干部之所以要“登报检讨”,足以体现其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发现了问题,也有了改正的决心,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但是,“登报检讨”就比传统的书面检讨更有效吗?就能保证相关干部能切实改正吗?显然未必。 犯错干部能不能改正,与检讨形式无关,而在于干部自己内心的真心想法,认识是否到位,改正的决心与措施是否都已准备好。通过登报作检讨,一方面不用干部亲自动手写了,只需在电脑上打出来,或在网上仿照别人的检讨来修改,反而落得一身清闲;另一方面还需花钱去登报,这个钱谁来出?和传统检讨方式相比,“登报”方式恐怕还是“形式主义”成分多一点,一搏公众眼球罢了。形式不重要,关键看实效。如果当事人真的认识到了错误,哪怕是一个简单的书面检讨,甚至不写检讨,只要他在心中下定了整改决心,有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整改念头,错误自然会改正过来。相反,如果在检讨形式方面下功夫,而忽视了当事人内心的反思与批评,不管是“登报”,还是上电视,恐怕也就是应付应付,走走形式骗骗群众而矣。 所以,干部“不作为”是一种官场顽疾,在如此强烈的反腐力度之下,依然没有杜绝。一篇登报的检讨又能发挥多大作用呢?大家拭目以待。希望相关人员能好好反思一下,在如何改正错误上想办法,不要总是做一些令人反感的形式光鲜的东西,不要指望一篇“检讨”来解决所有的问题,用行动来表明整改决心,比无数次“登报检讨”都有效! 但在我看来,对于工作不力的干部,与其责令检讨,不如勒令腾岗让位。 干部登报检讨是哪门子“问责”?工作不力,是干部不称职的代名词。干部不称职,怎么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得非常明确:“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另据该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也就是说,对于工作不力的干部,正确的依法依规问责应该是降职或责令辞职,而非责令登报检讨。 总之,干部工作不力,依法依规,就应降职或责令辞职,让其腾岗让位,把发展地方经济和造福百姓的大任交付有能力的人担纲,而不是搞什么花里胡哨的登报检讨。这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