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近期出台了《改进和完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从“重GDP”转向重科学发展、改变“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并且对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近年来,“领导落马、工程下马”现象数见不鲜。其实,“新官不理旧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新官不理旧账”听起来理直气壮,但仔细一推敲却完全站不住脚—不管是旧债还是新债,债务是以政府名义借的,就得依照事先约定还钱,这哪有什么价钱可讲? 官场上有一种政绩观,说的是“干满一届是熊蛋,两年有效是水平,三年挪窝有能耐。”在这种政绩观的引导下,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热衷上大工程、大项目,不惜举债来捞取升迁资本,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财务收支平衡、地方发展等问题。长此以往,政府必然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而“新官不理旧债”的情况也随之出现了。 一些地方新上任官员,拿“上届领导定下的事,自己不清楚”或者前任领导签订的协议无效等借口当理由,拒绝为旧账“埋单”显然站不住脚。新官上任,继承的不仅是前任的职位,更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无论是“新官”还是“旧官”,代表的都是一个政府或部门。 “领导一句话就变”、“一任领导一个调”造成不少资源和资金的浪费不说,也使得城市的规划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死胡同。新上任官员不理旧账、失信于民这种执政方式的随意性,本身也是公权力失序的缩影,是“人治”大于“法治”的现实谬区。 新官清旧债也是政绩。有人认为,政绩和好处是前任的,而留下的烂摊子要新官来摆平,新官费九牛二虎之力了结了历史欠账,不但没有好处,还耽误掉了自己创造政绩的时间和精力。在这种潜规则下,仕途苦短,哪个新官愿意趟这浑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