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额虽“小”,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然而,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 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 低保的目标本来是救助那些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这些群众的生存是受到很大影响的,低保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救命的钱。可就是这样的金额并不大的钱,也有人冒领。如: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 这些村干部、街道干部是怎样操作的呢?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在工作的一些环节中人为制造障碍、信息选择性公布、审核走过场。本来是“承上启下”的干部,却变成了“欺上瞒下”的干部。因此,应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畅通渠道,把更多的权力交给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