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无疑,《管理规定》是中央制定的第一个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这也是参照企业做法推出的新举措,开辟了一条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新路径,打破了传统的以上级任用为主的做法,在全国上下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管理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举进一步开启了干部任用新模式,值得赞赏,应该坚持。 以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来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上级任用、单位内部选拔、公选,也就是《管理规定》中提到的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这三种方式。这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为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也必须与时俱进,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印发实施,可谓正当其时,也正有其效。 显然,事业单位涉及民生方方面面,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关乎党的执政形象。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以《管理规定》为基本依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的好干部来,为推动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人才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