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包括选任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聘任制力度、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新规中的多项举措指向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弊病,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其领导人员是党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沿用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没有形成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政策法规体系,致使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而事业单位人才荟萃、知识密集,是创新创业的重要阵地,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必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也应看到,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公共资源,社会关注度高,领导人员在人、财、物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决定权和支配权,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之所以要去行政化,是因为行政权力一家独大,缺少制衡,大大超出了边界,成为全方位、全覆盖的支配力量,放弃了自身的服务职能,明火执仗地谋取私利,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甚至扼杀了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因而去行政化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去行政化的精髓,不仅仅是取消行政级别,更在于规范行政权力,督促权力恪尽职责、恪守边界。在非行政化领域,要返本还源,回归社会本位。比如,在学术领域,要建立一套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评价体系,按其科学价值和对人类的贡献作为标准去公正评价,使学术保持尊严,获得尊重。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既要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也要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核心是要消除行政化对业务的掣肘,使事业单位的业务气氛名副其实,让职业水准成为评价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主要依据,推动国家创新能力和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