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虽然带薪休假制度早已存在,但是多数单位尤其是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却很难落实,单位“不让休”,职工自己出于各种压力“不敢休”,导致了职工最基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带薪休假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以后,无疑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相对于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比较好落实,可以起到一定的带头、示范效应,让职工不再是为单位创造效益的工作机器。 然而,政策出台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保证政策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笔者个人认为,最主要的就是加大监管和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带薪休假保障机制,地方政府的劳动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渠道,通过各种途径受理侵犯职工休息权的行为。一经受理证实,对相关单位进行警告或通报批评处理。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保证带薪休假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而不是职工的“空头支票”。(文/涪江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