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已经结束。在此轮巡视期间,26家央企中就已有近20名高管被查,其中包括多名已退居二线的前高管。(5月4日中新网) 自中央推行反腐新政以来,一大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在看到政府机关是贪腐重地的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包括国企、高校等占据公共资源的机构也是贪腐的“重灾区”。这不,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已经结束。在此轮巡视期间,26家央企中就已有近20名高管被查,其中包括多名已退居二线的前高管。显然,反腐实践表明,国有企业的蛀虫危害更大,遏制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极为必要,也更为迫切,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来推进。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国企腐败案表明,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亟待加强。通观近几起案例不难发现,国企“一把手”的贪腐问题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有些国企高管任职之前曾是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熟悉政府部门的运作程序及党政官员的心理,也善于同政府各级领导打交道,有很多便利条件在资本和行政权力之间纵横捭阖。另一方面,同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家相比,国企高管的权力更多、更大,调动资源的能力更强。这就导致了一个在国企经常出现的现象:“一把手”说了算,企业决策管理缺乏民主和监督。 因此,与政府部门“一把手”监管相同,国企“一把手”的监管,仍然需要以强化监督为核心,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一方面要从“一把手”的决策权监管入手,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决策机制,使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使企业权力运行得到合理制衡,确保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的独立运行。另一方面要从监督体系建设入手,建立完备的企业监督体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构建大监督格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实行纪检监察、外派监事监督、巡视组巡视和出资人监管 “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把党委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纪检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国企反腐,既是“监督高官”,也是“监督高管”,不仅关乎执政基础,更关涉国计民生。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国企高管纷纷落马,并不意味着国企反腐战完胜,这条反腐之路其实还很漫长。我们不能因为多位国企高管落马而放松战斗力,而是要从这么多案件看到,过去的国企改革还没有真正切中要害。希望国企高管纷纷落马现象能鞭策我们加快国企改革。真正让侵蚀国家利益的蛀虫无处遁形。(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