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4日召开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备受瞩目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作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一个实际步骤,上海在全国率先制订并实施相关规定。(5月5日 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或子女,可谓是和政策、官员权力、人脉、最为接近的人物之一。而这种“近水楼台”的关系稍有不慎就会滋生腐败。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其中不乏领导干部通过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制造寻租空间、进行利益输送、贪赃枉法。 毋庸置疑,上海市这一《规定》直接剑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进而间接斩断了领导干部利益输送链。《规定》不是泛泛而谈,而是对具体要求是什么、如何进行监督问责、哪些人是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指什么都有明确界定,体现了“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要越严”的原则,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是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 比起完美的制度设计,人们更为期待的是严苛的执行力。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稻草人”、“纸老虎”般的制度更令人厌恶。所以,上海市既然率先制定了如此规定,就要有最严厉的执行力,既从严管理好干部队伍,又响应民意期待。 不过,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这一《规定》固然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有严格要求,但不代表就能完全杜绝领导干部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对于任何规定、禁令,总有不少官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绞尽脑汁搞“下有对策”来架空于制度。所以,鉴于此,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同时还必须警惕其他利益交换行为,如利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而该如何有效防范,又是对制度设计者的另一考验。(文/尔东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