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根据公布的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3月16日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设立办事机构,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确实发挥了不小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驻省办越设越多,其职能不断被扩大异化,成为接待和应酬的场所,甚至演变为滋生腐败的机构,各地的驻省办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撤销驻省办,应该是继各地撤销驻京办的后续,相比而言,前者可操作性更大些,意义也更重要些。相比之前存在的交流联络、招商引资、流动党员管理以及为地方来省人员提供服务等功能,如今的驻省办已经被曲线演变成截访、争钱争项目的工具,毫无疑问,驻省办已经违背了设置初衷,撤销它们,是简政放权的需要,也彰显了地方有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决心。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驻京办、驻省办,也是审批经济下的怪胎。试想,不跑不送永远拿不到拨款与批条,谁不跑呢?因此,“驻x办”只是“跑部钱进”的一个载体。即使撤销了“驻x办”,但如果项目依然需要“审批长征”,各种优惠政策依然需要“跑”,那么“跑部钱进”会换一种形式出现。只不过,手法更隐蔽、更不法察觉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