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新乡市进行巡视。巡视组组长刘有富指出,新乡政法领域腐败问题严重,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大河网——大河报12月30日) 此次巡视中发现反腐行动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但是据群众反映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城区公安干警队伍中腐败多发,城中村(社区)干部中贪腐现象普遍;“四风”反弹问题不容乐观,存在“变相”违规问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量大面广,选人用人工作“土政策”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依然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市委对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重视不够,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派驻机构执纪办案力度小。 虽然“反四风”和“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落马的老虎和苍蝇较多,但是大规模涉及到执法部门的还是较少,毕竟作为国家安全和法律的执行者,执法者的地位不能轻易撼动,否则会影响到大的社会环境,造成更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容易引起群众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和信任危机。此次能公开新乡公安系统的“塌方式”腐败,除了体现国家对政治腐败的决心更从侧面反应出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亟需整治的迫切性。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部分,在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保证全社会的行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界限内进行。所以说行政人员的行政素质和道德素质对权力运行的发挥起着关键作用,一旦执法者本身出现问题就好比一个系统的内部崩盘,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严厉打击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势在必行也刻不容缓。要严格执法部门的纪律和法规,除了要考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更多的还是要靠群众和主流媒体以及监督部门的监察,同时完备的用人制度,执法者本身的素质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完善用人制度,杜绝关系户,以“才”录取,以“德”作为其重要考量,先要确保执法者是一个能明辨是非,能坚持党的路线和清正廉洁的人,再寻求以丰富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人,这样才是真正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