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能超过9平方米。(11月28日 新京报) 而其实早在1999年,国家计委就发布《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2009年,国家发改委又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申: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 所以说规范官员的办公面积,缺的不是规定,而是相关规定的落实以及相应的惩处措施。习主席说过一项制度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如果落不到实处,那么制度也就只是一纸空文。 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确着手在统计各单位的办公面积,然而的一些单位为了迎检而采取“增加人手”,压缩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媒体曝出的江苏沛县部分县级领导不仅拥有8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还有30平方米的休息室。而事后提出整时,其整改的方式却只是通过“增加人手”的方式去压缩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使其符合规定要求,且始终无人为此担责。 这也反映出在出台此政策时缺乏惩处机制的制度规章,只规定了标准,却没有说明超出相关标准应受的惩处。当然,也不能只着眼于事后的惩处,而应多想出合理使用这些已建办公楼的措施,比如合并一些单位,腾出更多的办公大楼供用房紧张的医院、学校,或是建设文化书屋等等有利于民众的点子。 对于正在申请建设或是打算兴建的办公楼要进行严格的面积审核。事前就做好监督的工作,避免重蹈覆辙。将那些想兴建豪华办公楼的念头扼杀于萌芽状态。同时也对党的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萧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