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9月份,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11月24日 四川在线)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种禁令的严格执行,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明显缩水。不仅如此,在福利待遇大幅缩水的同时,肩上的责任却更大。简而言之,则是行政风险大大提高。如此一来,“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思想使得一些公职人员开始了“懒政”。 然而,如果说甘于平庸对于常人来说无可厚非的话,那么对那些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的领导干部而言,不作为、慢作为、庸碌无为的“懒政”之举至少该算是渎职。或许,“懒政”不像贪污腐败、违法违规那样危害巨大、引人注目。但是,“懒政”却往往为害于无形,进而成为潜藏于体制深处的“消极因素”。倘若领导干部不作为,表面看似太平无事,实际上是耽误了改革创新、发展壮大的机会;而慢作为,好像也无伤大雅,但实际上却激化了社会矛盾,引发民众不满。 与此同时,历史和现实也在反复的证明着,“懒政”少一分,发展热情就会多一分;勤政多一分,社会矛盾就会少一分。勤政,是一个国家无形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本。所以,当下消除“懒政”之风,助长勤政之气尤为必要和重要。 现如今,在“反腐风暴”席卷下,一批“廉而不勤”官员受处分,不贪不腐也会被问责。所以,在对“不为”官员加大监督查处的同时,还应改革干部管理和官员任职制度,激励更多“有为”官员“上位”。 正所谓:为官即为民,有责当尽责。所以,在笔者看来,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以“为民”“尽责”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能把眼下的“为官不易”当作“懒政”甚至是“为官不为”的借口,理应时刻谨记党旗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并为之付出实际行动。(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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