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349人。(新华网,11月20日) 近日,江苏省公布近年来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349人,其中司法工作人员竟高达103人,占7.6%高额比例。司法部门反而成为了监守自盗高发地带。 众所周知,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发展的根本。早在1999年3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被庄严地写入宪法,即形成现行宪法总纲的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五大报告高度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如今,司法部门反而不仅仅不遵守依法治国,反而监守自盗、渎职侵权。甚至还说出了“我就是法”的狂言。如此执法乱法,甚至让法律成为违法乱纪份子的保护伞,又如何谈依法治国呢? 古语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作为司法干部,首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法制建本身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依法治国尚在前进、完善,自我却先被腐蚀,成为他人违法乱纪助手,岂不会走两步退三步。 习近平主席曾今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就应该克己奉公,刚正不阿。不仅仅是要自我懂法、执法,更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遵法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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