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对“红头文件”开展了多次清理。然而,“出格文”“创收文”“掐架文”仍然屡禁不止,“黑头(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行政意志与法律“较劲”的情况时有发生。(11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大多人都知道,“红头文件”几乎算的上的行政权力的象征,是对行政意志的书面表达。因为红头文件的管理缺陷,红头文件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红头文件漫天飞,乱发文,错发文,文件使用不当,出格文,创收文,掐架文等一系列文件错乱的问题。 规范使用“红头文件”更有利于合理的表现行政意志,首先制发红头文件必须在法律规定之内,符合实际情况,有其现实意义,不能根据个人意志,随意下发,这样只能损害政府威信,使红头文件丧失其权威性。 其次在文件拟发和制发过程中,文件内容、文件格式、文件程序都要合理规范,使行政机关这种抽象行政行为做到针对性强,更加科学合理。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红头文件”要增加其透明度,形成后更要及时公开,便于贯彻与群众的监督和参与。“红头文件”虽说的行政权力的象征,但是必须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并且应该代表的公众的意志,不能作为个人意志的发泄口。更要坚持权力的界限,严格划分制定权限,不能随意越过权力的边界。 “红头文件”的发布科学规范、严肃公正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要坚持强化源头治理,有效约束和监督权力,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对于滥批乱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用“权力”侵犯“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该坚决加以处罚,用“权力”来约束“权力”。 |